2025-09-29
学院概况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办于 1980 年,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湖南省司法厅主管,是湖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和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为特色的高职院校,被誉为 “湖南司法行政人才培养的摇篮”。院校代号 12601,主校区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占地面积 465 亩,建筑面积 15 万余平方米,资产总值超 5 亿元,拥有法律实务、刑事执行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3 个,司法警务实训中心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实训设备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学院秉承 “厚德正心、崇法务实” 的办学理念,构建 “警魂育人 + 岗课赛证” 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专任教师 300 余人,其中 90% 以上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行业实践经历,双师型教师占比达 82%,与全省 14 个市州司法局、80 余家监狱戒毒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共建实训基地,累计为司法行政系统及法律行业输送人才 8 万余名,在刑事执行、法律事务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质量广受认可。
招生对象与层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湖南省内参加高考报名的退役军人、司法行政系统从业人员等社会人员。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仅限湖南籍(学籍和户籍)考生报考。
招生层次:以专科(高职)层次为主,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符合条件可参加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专项公务员考试。
招生范围与形式
招生范围:2025 年以湖南省为主要招生区域,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仅限湖南省内招生,普通法律类专业少量面向湖北、江西等周边省份投放计划。
招生形式:实行 “分类选拔、严格标准” 模式,包括普通高考招生、湖南省内单独招生两种核心类型,严格执行招生 “阳光工程” 和警务类专业特殊招录流程。单独招生仅限湖南省内已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参与,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需额外进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培养与就业保障
学院以司法行政类专业为核心,开设刑事执行、司法警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行政执行等 20 余个特色专业,其中刑事执行、司法警务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法律事务为省级精品专业。依托 “司法厅行业主导 + 政法单位深度合作” 的优势,与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单位开展 “定向培养”,政法单位全程参与教学计划制定、实训指导及考核评价,毕业生就业率连续 12 年保持在 92% 以上。
毕业生主要服务于监狱、戒毒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政法单位及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等岗位,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每年有一定比例通过专项公务员考试进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队伍。部分优秀学生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等本科院校的法学相关专业深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收费标准:学费按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费 5460 元 / 年,法律事务类专业学费 3800-4600 元 / 年不等;单独招生仅收取考试费 80 元 / 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面试体检不额外收费。
资助政策:建立 “奖、助、贷、勤、补、免” 六位一体资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8000 元 /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 / 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 元 / 年)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 12000 元 / 年)。针对政法类专业学生设立 “司法行政专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月补贴 800-1000 元,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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